新版地方债 并非只为替换高息债
新版地方债 并非只为替换高息债
新版“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募集的资金,会主要用在城市建设与借新还旧等方面。替换此前的高息负债,可能对新发债利率更低的地区具有意义。但不应忽视的是,只要地方政府认为此次“自发自还”地方债的操作节奏可具持续性,那么对于替换高息债务的意愿也就不会很强烈。
地方债募资用途很大程度也依赖于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增减变化情况。城投债无疑与此关系尤为紧密。
国内学者调查发现,城投类债券的偿付保障,大部分来源于出让土地收入及项目应收账款。如果土地转让收入下降,将直接影响城投债的偿债能力。
从该角度看,比替换债务更紧迫的,实际在于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担忧。如果房屋成交持续低迷,以及土地出让收入持续回落,考验地方政府偿债能力的时刻才真正到来。
东方证券研究团队近期对全国30个省市的债务率(债务/财政收入)、负债率(债务/国内生产总值)及偿债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等进行了详细的统计。该团队撰写的报告称,我国东部地区债务占据全国半壁江山,为首的江苏省约占8.5%;西部地区是四川和重庆领头,中部地区则是湖南与湖北当先。
该报告还表示,重庆的债务率190%及负债率60%均处高位,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则高达50%。此外,两湖地区由于交通便利,承接产业转移比重较高,因而相关建设债务规模处于偏高水平。
证券时报记者统计我国城投债问世至今的数据后发现,早在1994年我国就有零星的城投债发行,但直到2005年才开始大规模实施。近年来,随着银行间市场私募定向工具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的兴起,包括原先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品种在内,均已成为各级政府城建投资融资平台的首选,这也与近年来发改委控制城投企业债的发行节奏有关。数据显示,2005年之前,城投债每年的发行总额约在50亿元以下,但2005年起,这一发行规模加速增长,2009年出现井喷,发行超过了1500亿元。这与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有直接关系。
证券时报记者的统计结果显示,上述广义口径的城投债发行规模为:全国35个省会及计划单列市(除西藏外)的募资金额达到24965亿元;分布在全国26个省份的地级市发债总量累计17109亿元;分布于18个省份的县级市发债总量达4688亿元。
由此来看,城投债更多属于项目债,除了纯粹的债务融资外,城投平台旗下的银行贷款、理财产品等仍需政策的连续性来支撑。因而,按照此次新规发行的地方债,短期内不会撼动城投债以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地位。
同时,未来的“自发自还”地方债应属于一般责任债,与民生工程或棚户区改造等关系更为密切。
实际上,我国地方债融资方式不断创新,与目前及未来中国所处的特殊宏观环境不无关系。从宏观意义上讲,随着通缩风险可能加大,以及市场对货币泛滥的质疑,我国货币政策发挥空间或日渐缩小。而各种定向式的债券发行,将有助于达成“金融信用的财政化”这一积极宏观目标。
地方债募资用途很大程度也依赖于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增减变化情况。城投债无疑与此关系尤为紧密。
国内学者调查发现,城投类债券的偿付保障,大部分来源于出让土地收入及项目应收账款。如果土地转让收入下降,将直接影响城投债的偿债能力。
从该角度看,比替换债务更紧迫的,实际在于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担忧。如果房屋成交持续低迷,以及土地出让收入持续回落,考验地方政府偿债能力的时刻才真正到来。
东方证券研究团队近期对全国30个省市的债务率(债务/财政收入)、负债率(债务/国内生产总值)及偿债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等进行了详细的统计。该团队撰写的报告称,我国东部地区债务占据全国半壁江山,为首的江苏省约占8.5%;西部地区是四川和重庆领头,中部地区则是湖南与湖北当先。
该报告还表示,重庆的债务率190%及负债率60%均处高位,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则高达50%。此外,两湖地区由于交通便利,承接产业转移比重较高,因而相关建设债务规模处于偏高水平。
证券时报记者统计我国城投债问世至今的数据后发现,早在1994年我国就有零星的城投债发行,但直到2005年才开始大规模实施。近年来,随着银行间市场私募定向工具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的兴起,包括原先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品种在内,均已成为各级政府城建投资融资平台的首选,这也与近年来发改委控制城投企业债的发行节奏有关。数据显示,2005年之前,城投债每年的发行总额约在50亿元以下,但2005年起,这一发行规模加速增长,2009年出现井喷,发行超过了1500亿元。这与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有直接关系。
证券时报记者的统计结果显示,上述广义口径的城投债发行规模为:全国35个省会及计划单列市(除西藏外)的募资金额达到24965亿元;分布在全国26个省份的地级市发债总量累计17109亿元;分布于18个省份的县级市发债总量达4688亿元。
由此来看,城投债更多属于项目债,除了纯粹的债务融资外,城投平台旗下的银行贷款、理财产品等仍需政策的连续性来支撑。因而,按照此次新规发行的地方债,短期内不会撼动城投债以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地位。
同时,未来的“自发自还”地方债应属于一般责任债,与民生工程或棚户区改造等关系更为密切。
实际上,我国地方债融资方式不断创新,与目前及未来中国所处的特殊宏观环境不无关系。从宏观意义上讲,随着通缩风险可能加大,以及市场对货币泛滥的质疑,我国货币政策发挥空间或日渐缩小。而各种定向式的债券发行,将有助于达成“金融信用的财政化”这一积极宏观目标。
金融127李裕莉03- 帖子数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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