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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监管能力建设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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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金融128_罗翠瑩 周日 六月 01, 2014 9:20 am

第八份银监会年报5月30日正式公布。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3年,银监会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监管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方法手段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2013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银监会注重发挥政策引领作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着力推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面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难题,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形成各方合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格局。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末,全国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达17.7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3.17%.增速比各项贷款增速高5.4个百分点,增量比上年同期多增4337.7亿元,连续五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银监会注重保持监管连续性,坚定不移地防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坚持“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融资平台贷款监管政策,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实现支持发展和控制风险的有机统一;坚持差异化房地产贷款监管政策,支持合理需求与遏制投机投资行为并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防止风险积聚;坚持加强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过剩行业贷款的政策引导和统筹规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信贷风险应对措施;对担保、钢贸链和非法集资等地方性风险问题坚持“一事一策”,有效控制风险蔓延和传染。
  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不良贷款仍保持在1%左右,与全球主要经济体商业银行相比仍处于低位水平,保持平稳健康运行态势。
  银监会积极推动监管工具箱建设。2013年,银监会12个部门组成专题研究小组和核心起草小组,分机构类别、分风险类别对我国现行银行监管指标体系的架构和应用、国际银行监管实践的新趋势、我国银行监管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纵、横矩阵式研究,设计构建新监管工具箱。
  新监管工具箱在现有银行监管框架下,遵循“适度前瞻、简单实用、灵活多样”的原则,进行大胆创新。一方面,承接了原有体系中使用效果良好的监管指标;另一方面,参照国际最佳实践、银行日常风险管理指标,提出全新监管指标,现已基本形成符合我国银行业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的新风险监管指标体系。
  2013年,银监会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法规框架。统计显示,2013年银监会共印发《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3件部门规章;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等19件规范性文件。
  在监管方式方面,按照国务院“既要把该放的权利放开放到位,又要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的要求,银监会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核实,在征求并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3年~2015年度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规划事宜。
  “3年内拟取消包括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停业后申请复业审批、外资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三大项在内的84个具体行政审批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银监会还进一步推进跨境监管合作交流。在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建立正式双边和多边磋商机制的基础上,2013年,银监会分别与美国、加拿大、新加坡以及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银行业监管机构举行双边磋商,共同探讨监管问题。
  与此同时,继续深入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银监会积极履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成员责任,认真参加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全体大会和各层级工作组工作,配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完成了对中国资本监管规则与《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一致性评估,获得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充分肯定。
  谈到未来的中长期监管规划,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一是要继续完善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有机结合的审慎监管政策体系;二是进一步改进监管方法和技术,继续加强对银行公司治理、资本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现场检查,加强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实风险评估,改进监管评级体系;三是完善银行业信息披露制度,扩大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外部监管政策的协调,统一把握监管标准和尺度,防止监管套利,防范风险传染和转移。
  “未来还将加强银行业改革顶层设计。银监会现已成立银行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与银监会职责相关的银行业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相关负责人表示。

金融128_罗翠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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